中新浙江网5月8日电(沈燕斌)日前,浙江长兴县第三中学的两幢宿舍楼外建起了两部户外楼梯。经了解发现,原来,这两部楼梯是该校为了学生安全,花了20万元专门修建的安全疏散楼梯。
修建安全疏散楼梯的事情还要追溯到三个月前。2008年2月20日,长兴县消防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在对该县第三中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其中二幢男生宿舍各缺少一部安全疏散楼梯,其行为已涉嫌违反《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对此,长兴县消防大队于3月11日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校进行整改。
长兴县第三中学位于该县雉城镇中心城区,学校始建于1971年,占地60多亩,建筑面积20000多平方米,现有31个教学班1640多名学生。其中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二幢学生宿舍建筑高度为5层,共居住约600名住校学生,宿舍内只有一部疏散楼梯。宿舍楼左边为学校中央走道,右边建造了一只容量为200吨的水塔,给隐患的整改带来一定的难度。
自《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下发后,学校安排专人马上进行前期筹备工作,并前往长兴实验小学、迎春花园小区、汾阳楼等设外架楼梯的单位和场所进行实地考察,并立即委托专业设计人员设计外架钢结构楼梯图纸。
图纸设计完毕后,建筑行业专家却因诸多问题问题,认定图纸不能施工。学校处于谨慎的态度,防止出现新的更大隐患。3月20日,学校向消防大队提出了延长整改期限的申请。学校根据原建筑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安全系数的原则,专门委托长兴县勘探设计院进行设计,图纸成功通过了专家评审。学校立即落实了专项建设资金20万元,用于建造两部钢结构外架楼梯及辅助设施。
日前,二部楼梯已成功建造完毕,质监部门对楼梯进行检测为合格,成功通过了消防验收,使得学校一举摘除了重大火灾隐患帽子,为600多名学子创造了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在学校隐患整改中,长兴消防大队全程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对疏散楼梯的建造提供了诸多消防安全方面的意见,为隐患的顺利整改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同时,在指导工作中不忘宣传,希望校方领导认真吸取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在学校平时的日常管理中,提高对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加大学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防御火灾事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