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我县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金树云参加会议并讲话。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今年6月初,我县出台了《长兴县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7月1日起《若干规定》已正式实施。这是县委、县政府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效能,转变政府职能,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进一步明确规范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优化我县发展软环境的需要,是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长兴”的需要。二要把握要求、采取措施,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要加强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严格把握,深入贯彻执行;要紧密结合实际,坚持改革创新。三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进一步强化《若干规定》的执行力。